学校办学至今已有51年的历史,为了继承和弘扬学校的优良传统,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工在不同时期的精神风貌和学校的办学情况、育人成果,激励全校教职工加倍努力工作,励精图治,更好更快地建设学校,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筹办校史展览室,现将征集校史文史资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1. 反映学校办学变迁、办学条件改善方面的资料;
2. 反映教学改革、教学实践、教学效果、教学管理、教育成果方面的资料;
3. 反映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科研成果方面的资料;
4. 反映学校人才培养成果方面的资料;
5. 反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师生精神风貌、艰苦创业等方面的资料;
6. 反映学校对外交流方面的资料;
7. 反映不同时期上级领导、知名人士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的资料;
8. 反映学校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等方面的资料;
9. 自办学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全国同行业、本系统获得较高荣誉(有影响)的荣誉证件(含个人、集体);
10. 能充分反映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有关资料。
二、征集方法
举办校史展览是全校的大事,也是全体教职工的一份荣誉和义务。请全校教职工、特别是见证学校发展变化的离退休老同志将个人珍藏的与征集内容有关的照片、图片、史料、证书、奖品、奖状、文稿等收集起来,并在照片(资料)上注明内容及收集人姓名,交给校史办工作人员,我们将分类进行登记,复制后送还给本人,有的需要存放在校史室的,也会征得本人同意,并妥善保管。
离退休老同志的资料征集工作由唐磊负责,在职教职工(部门)的资料征集工作由夏桂林负责,大家可直接或委托他人将有关史料送去,登记后填写收条保管。
三、征集时间
因筹办校史展览时间紧、工作量大,拟定200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为资料征集阶段,请全校教职工在这段时间内选送资料,并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政 治 部
二OO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