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有一批宾馆家具及化学实验室家具进行整体处置。
欢迎具有专业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报价回收。
废品回收企业或个人回收物资须对我单位做如下承诺:
1、不破坏校园内的固定设施(如:电线、电缆及门窗等)、不破坏校园内 的花草树木,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2、不得在校园内任意行走,尽量在工作区域内活动。
3、在规定时间内搬清所回收的物资,并将相关区域打扫干净,逾期一天扣保证金5%。
4、相关废弃物清理出校外(费用由收购单位自行承担),且废弃物的丢弃 不得违反政府规定(违反规定的,后果自负)。
收旧单位或个人统一在2015年2月5日8:30—9:30到现场看货。
花园路校区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85285787
仙 林 校 区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5878795
凡有意向回收的单位或个人,于2015年2月5日9:30—10:30,带上资质证明原件(备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授权书(非法人代表参加时需要,加盖公章)、身份证(备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资产处报名、报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5878723
附:处置家具报废清单及存放地点
资产处
201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