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食堂燃气报警器的公告G2015027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7浏览次数:476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现需对仙林校区食堂进行燃气报警器的采购及安装,请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报价,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仙林校区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整(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1.详情见附件“G2015027食堂燃气报警器工程量清单”。
    2.报价单位必须勘查现场,并领取工程图纸,图纸押金人民币300元/套。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工 13952098702;现场勘查时间:2015年6月23日14:00—14:30
    3.所有面积及耗材等以实际施工为准。
    4.所有施工产生的垃圾必须全部运出校外。
    (三)供货期限:自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完成全部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二、对参与报价公司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并对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四)须具备消防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及修理资质证书,报警器等产品有国家型式认可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五)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1家及以上单位类似施工工程的合同及验收证明。
    三、报价及付款条件
    (一)学校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单位的报价应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进行,是本文件所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措施及其它相关费用、规费、检测费、税金、成品维护、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素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本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人、材、机市场价格风险包含在报价中,遇政策性调整及价格波动报价单价均不作调整。若因学校未考虑周全,导致材料有缺漏的,报价单位在报价过程中应给予充分考虑并对设备明细进行完善后报价,若未进行完善报价,视作报价单位让利行为,学校不追加投资额。报价单位根据学校提供的工程清单进行报价。
    (二)报价单位须书面承诺愿意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项目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退还。
    (三)学校不提供预付款,所有项目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统一付款。
    (四)报价单位必须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最低价不作为中标保证。
    四、质保年限
    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费质保;7*24小时响应时间服务;提供24小时上门服务;设备出现故障,24小时内完成修复,否则提供同等型号的备机,供校方无偿使用。
    五、样品
    如该产品可提供样品,请递交文件时一并送交。
    六、评审办法
    由校方资产处、纪委及相关专家综合评议确定。
    七、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015年7月1日09:00—09:30将相关文件递送至我校相关联系人(密封,一式叁份,文件需装订成一册并标注页码和总页码,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人及其他
    联系人:胡京林、屈佳文
    联系方式:025-85878966、85878721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5年6月17日

 

 

 

   G2015027食堂燃气报警器工程量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