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5日,继我队王梓宇同学获实习单位表扬之后,大队又收到了泰州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给我队侦查学1401区队王泽民同学寄来的一封表扬信,信中实习单位对其在实习期间能够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取得的工作实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其突出事迹中所表现出的业务能力和精神风貌给予了高度赞扬。
2015年7月12日晚上21时,王泽民与当时的值班民警一同去处理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事故。民警发现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遂让其进行吹气酒精含量测试,但其多次反抗,拒绝配合民警进行测试,在将其带到医院后,他突然转身逃跑,王泽民与值班民警迅速追赶。王泽民在追逐过程中被驾驶员咬伤手臂,他却不顾伤痛,最终将驾驶员有效地控制住,带往医院提取血样,检测结果证明轿车驾驶员确实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这起案件中,王泽民在受伤的情况下仍然不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关键时刻能够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表现让在场所有人感到由衷的敬佩。
2015年7月23日下午18时,民警潘建刚接到报警后带领实习警员王泽民前往中午11时左右发生的一起面包车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现场。事故中,一辆面包车在事故地点拐弯时撞到报警人驾驶的三轮车后逃逸,由于当事人未能及时报警,现场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民警潘建刚和实习民警王泽民经过走访调查和调取录像最终锁定肇事的面包车并将车主捉拿归案。在这起案件中,王泽民对案情的进展作出突出的贡献,使得案件迅速被侦破。事后,三轮车主特地赠送了印有“肇事逃逸、破案神速”锦旗给潘建刚和王泽民。
实习期间王泽民同学的优异表现得到了实习单位领导和民警的一致好评,向社会展示了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优秀学警的勇于实践、敢于争先的青春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