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森林公安司法鉴定应用提高班在我校开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3浏览次数:193

 2015年10月11日上午8点半,青海省森林公安司法鉴定应用提高班在我校开班,此次培训班为期六天。青海省林业厅赫万成副厅长、我校陶珑副校长、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刑侦处张立保处长、青海森林公安局杜海民局长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司法鉴定中心郭海涛主任主持,来自青海森林公安80余位领导和同仁参加此次开幕式。

开幕式上,陶珑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向前来参加培训班的各位同行表示热烈的欢迎,随后他分别介绍了学校的历史、现况、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以及学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特点,最后,陶珑副校长希望各位学员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并预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赫万成副厅长对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我校给予青海森林公安事业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此次培训班是青海森林公安进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希望各位学员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实现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的双重提高;二是注重知识与实际工作的联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三是严明纪律,端正态度。最后赫万成副厅长预祝全体学员能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开幕式结束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刑侦处张立保处长应邀为此次培训班做了题为“新形势下的森林公安工作”的专题讲座。首先他通过介绍森林公安的发展历史、法定职责以及犯罪形式的种类和发展,立体化地剖析了森林公安所负责管辖的刑事案件;其次,张立保处长分析了面对当前形势的应对措施,他指出,随着国内百姓生态意识的增强、国际上对中国珍稀物种的持续关注,对森林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给予了更大压力,为此我们应该做到一要保持高压态势,二要充分分析当前犯罪形态、掌握打击跨区域犯罪和网络犯罪的方法、三要充分与地方公安合作、利用好地方公安大情报信息平台;第三,张立保处长还指出了森林公安在执法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包括职责法定、行刑衔接、另案处理、案件指挥员的整体把握能力以及树立警察意识;最后,张立保处长简单介绍了舆情应对的经验和方法。

此次讲座对森林公安的实际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提高了各位学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为本次培训班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撰稿:陶秋辰;摄影:张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