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17002花园路监控及其服务项目工程监理公开采购公告

发布者:胡京林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605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拟对花园路监控及其服务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合适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公开采购活动。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花园路监控及其服务项目工程监理。对象项目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花园路校区安防监控系统,实现对花园路校区内关键区域进行无盲区覆盖,同时在学校内部建设监控中心,对学校安全防范系统进行有效管控,对学校内主要防范点进行实时图像监看,项目中标金额约为106万。施工工期约2个月。

(二)项目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花园路校区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对参与报价公司的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并对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参加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工程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报价及付款条件

(一)报价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结合监理内容和自身经营情况确定。以人民币填列,本项目报监理费,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报价人负责。

(二)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10%的合同款;本项目工程竣工初验通过后20日内支付60%合同款,工程竣工终验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30%合同余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现场勘察

本项目要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请各有意向报价人于20173715:00-16:00(北京时间)至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花园路校区(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统一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江东 025-85878969

五、评审办法

由校方资产处、纪委、使用部门及相关专家结合报价文件内容综合评议确定。

六、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0173139:00—9:30将相关文件递送至我校采购联系人(密封,一式叁份,文件需装订成一册并标注页码和总页码),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黄巧兴  胡京林

联系方式:025-85878721  85878966

技术联系人:许江东

联系方式: 025-85878969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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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2017002花园路监控及其服务项目工程监理公开采购公告.docx现场踏勘确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