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拟对药品在江苏省政府药品采购招标中心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报价的公开采购工作,欢迎有合适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公开采购活动。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所需药品项目。
(二)项目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三)项目预算:全年约人民币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1.学校从参与报价的医药公司中确定最终供货的医药公司为2-3家,其中至少有一家具备可供酒精、棉签等消毒类物品及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并提供消毒类物品及医疗器械。
2.各医药公司报价时药品目录(见附件一)的顺序不可变更,每个品种只能报两个品牌(合资或国产,无合资则报两个国产)。表格严禁插行填写,不报的药品严禁删除。不按上述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同品种、同规格、同品牌的药品,以报价低的优先选用(以每个品种分别计算);同种药品品牌不同时则优先选用国产优质品牌药品;部分常用药品可同时选用进口(合资)和国产品牌(采购目录中加*标注)。
4.每个品种所投价格不得高于江苏省政府药品采购招标中心招标价格,根据各医药公司的实际报价,最终以报价低的品种数量从高到底的顺序,选择2-3家供货医药公司
5.不在本次招标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供货时不得超过江苏省政府药品采购招标中心招标价。
6.选定的医药公司应严格按照其所报价继续供货,若政府招标价调整必须出示相应文件方可调整;否则高出的药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7.选定的医药公司收到学校卫生所药品计划后,在3-5个工作日内必须供货到位。
二、对参与报价公司的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并提供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三、报价及付款条件、保证金
(一)在江苏省政府药品采购招标中心招标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报价。
(二)货到后付款,学校不提供预付款。由供货的医药公司根据学校提供的用药清单,按时送货。送货后二到三个月内,学校一次性付清该批药品货款。
(三)报价单位可以对上述一个项目或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但是合并项目不得拆分报价,且最低价不作为成交保证,对成交结果学校不解释。
四、评审办法
由校方资产处、纪委、使用部门及相关专家结合报价文件内容综合评议确定。
五、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017年4月7日9:00—9:30将相关文件递送至我校采购联系人(密封,一式叁份,文件需装订成一册并标注页码和总页码),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黄巧兴 胡京林
联系方式:025-8587872185878966
技术联系人:艾云妹
联系方式: 025-85878852
G2017001药品二次报价公开采购公告.docx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7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