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17008审计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发布者:胡京林发布时间:2017-04-14浏览次数:660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拟对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合适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公开采购活动。具体如下:

一、对参与报价公司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并对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四)具有中型所及以上资质(以中注协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为准)或取得科技部、教育部财务司会计师事务所入围资格。

(五)熟悉相关财经政策,熟悉高等学校财务和审计情况。具有承担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专项审计、财务报表审计、资产评估、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等专项审计业务的能力。有近三年内在同类单位进行以上审计内容的先例,提供材料证明。

(六)事务所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审计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部门因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七)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人。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仙林校区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

(三)项目要求:

1.审计内容: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37月至201612月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计。

2.完成时间:接到学校财务处通知后的30天内完成审计任务。

三、报价及付款条件

(一)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方式,根据报价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是本文件所确定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二)先服务,后付款。提供完整审计报告,并经学校财务处认可后付款。

(三)报价单位须书面承诺愿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完成后半年且服务无问题,无息退还。

(四)最低价不作为成交保证,对成交结果学校不解释。

四、评审办法

由校方资产处、纪委、使用部门及相关专家结合报价文件内容综合评议确定。

五、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0174259:00—9:30将相关文件递送至我校采购联系人(密封,一式叁份,文件需装订成一册并标注页码和总页码),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黄巧兴 胡京林

联系方式:025-8587872185878966

使用部门联系人:徐旺全

联系方式:025-85878730

 G2017008审计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docx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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