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拟对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合适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具体如下:
一、对参与报价公司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并对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四)有近3年内和类似单位合作的类似案例。
(五)不得挂靠第三方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取得项目承接资格后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否则经查核实后,学校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项目内容
(一)基本情况:仙林校区面积39万平方米,教职工和学生人数约5900人,宿舍、食堂分南(大)北(小)两处。
(二)服务期限:2018年2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期满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可续签合同,合同最长年限不超过3年。
(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学校负责将所有生活垃圾袋装化,并指定3个固定的生活垃圾堆放点,项目承接人必须确保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2.每次垃圾收运结束后必须把垃圾存放点打扫干净,在垃圾收运路途(按指定路线行驶)中确保无抛洒滴漏现象,若有,由项目承接人负责及时打扫干净。
3.由项目承接人自行准备运输工具及驾驶员、装卸工人,自行承担合同期内的所有费用、债权债务等。
(四)服务要求:
(1)接受我校委托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我校委托的垃圾清运任务。
(2)指定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与我校后勤处对接,处理垃圾清运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三、现场勘查
本项目需要现场勘查并充分理解使用方意图。
现场勘查时间:2018年1月19日15:00(过时不候)
现场勘查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现场勘查联系人:周广洋025-85878805
四、报价及付款条件
(一)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方式,根据报价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是本文件所确定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二)报价人可以对上述一个项目或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但是合并项目不得拆分报价,且最低价不作为成交保证,对成交结果学校不解释。
(三)垃圾清运费采用先干活后付款方式进行,每半年按比例支付。2018年8月31日前付上半年费用,2019年2月28日前付清剩余款项。
(四)报价人须书面承诺愿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年服务无问题,无息退还。若续签合同,则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合同结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评审方式
由校方资产处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报价文件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六、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018年1月24日8:30—9:00将相关文件(密封,一式叁份,文件需装订成一册并标注页码和总页码)送交至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行政科研楼103室,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王华忠 胡京林
联系方式:025-85878721 85878966
G201800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垃圾清运项目公开采购公告.docx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8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