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1800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垃圾清运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发布者:胡京林发布时间:2018-03-15浏览次数:3632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拟对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合适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具体如下:

一、对参与报价公司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并对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四)有近3年内和类似单位合作的类似案例。

(五)不得挂靠第三方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取得项目承接资格后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否则经查核实后,学校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项目内容

(一)基本情况:仙林校区面积39万平方米,教职工和学生人数约5900人,宿舍、食堂分南(大)北(小)两处。

(二)服务期限:201821日起至2019131日止。期满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可续签合同,合同最长年限不超过3年。

(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学校负责将所有生活垃圾袋装化,并指定3个固定的生活垃圾堆放点,项目承接人必须确保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2.每次垃圾收运结束后必须把垃圾存放点打扫干净,在垃圾收运路途(按指定路线行驶)中确保无抛洒滴漏现象,若有,由项目承接人负责及时打扫干净。

3.由项目承接人自行准备运输工具及驾驶员、装卸工人,自行承担合同期内的所有费用、债权债务等。

(四)服务要求:

1)接受我校委托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我校委托的垃圾清运任务。

2)指定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与我校后勤处对接,处理垃圾清运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三、现场勘查

本项目需要现场勘查并充分理解使用方意图。

现场勘查时间:201811915:00(过时不候)

现场勘查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28

现场勘查联系人:周广洋025-85878805

四、报价及付款条件

(一)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方式,根据报价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是本文件所确定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二)报价人可以对上述一个项目或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但是合并项目不得拆分报价,且最低价不作为成交保证,对成交结果学校不解释。

(三)垃圾清运费采用先干活后付款方式进行,每半年按比例支付。2018831日前付上半年费用,2019228日前付清剩余款项。

(四)报价人须书面承诺愿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年服务无问题,无息退还。若续签合同,则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合同结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评审方式

由校方资产处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报价文件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六、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0181248:30—9:00将相关文件(密封,一式叁份,文件需装订成一册并标注页码和总页码)送交至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行政科研楼103室,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王华忠   胡京林

联系方式:025-85878721  85878966

G201800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垃圾清运项目公开采购公告.docx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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