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提高废旧物资处置效率。现根据实际情况,拟招用3-6家有资质且信誉良好的单位进行长期合作事宜,欢迎有合适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公开采购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参与单位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四)有近3年内和类似单位合作的类似案例。
(五)不得挂靠第三方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取得供货资格后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否则经查实后,学校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基本情况:
(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
(二)单位数量:3-6家,根据参与单位数量选择,具体按打分排名确定。
(三)服务范围:除产权交易中心回收后的其余废旧物资回收服务。
(四)参与单位必须书面承诺:
1.按学校要求完成规定的拆除或搬运任务并对现场进行清理,在此过程中若有财产损坏,按实际价格赔偿。
2.在规定时间把废旧物资搬运出校。否则若出现物资遗失、破坏等现象,由其自行负责。如未按规定时间搬运出校将按比例扣除保证金;
3.拆除、搬运工具自带,搬运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由其自行负责。
4.搬运人员如在现场发生偷窃、破坏等相关行为,交由治安部门处置,根据情节赔偿和处罚。
(五)提供目前市场主要废旧物资回收单价,该回收单价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定标依据。
三、评审办法
由校方资产处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文件内容从响应情况、服务承诺、公司资质、相关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五、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与单位于2018年10月23日14:00—14:30将文件一式三份(文件须密封、标注目录、标注页码和总页码,正反打印复印并胶装)送交至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行政科研楼103室,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王华忠 胡京林
联系方式:025-85878721 85878966
G201802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废旧物资回收资格项目公开采购公告.docx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8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