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校园,展示全校师生风采,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拟招用3-4家有资质且信誉良好的单位进行文艺宣传活动长期合作事宜,欢迎有合适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公开采购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参与单位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四)有近3年内和类似单位合作的类似案例。
(五)不得挂靠第三方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取得供货资格后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否则经查实后,学校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基本情况
(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合同每年一签,学校将根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单位数量:3-4家,根据参与单位数量选择,具体按打分排名确定。
(三)服务范围:学校文艺宣传活动所需的所有活动的落地执行及现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搭建、音响、灯光设备、整体现场布置及相关物料制作、搭建及拆除、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
(四)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评审办法
由校方资产处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文件内容从响应情况、服务承诺、公司资质、相关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五、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与单位于2018年11月27日8:30—9:00将文件一式三份(文件须密封、标注目录、标注页码和总页码,正反打印复印并胶装)送交至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行政科研楼103室,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王华忠 胡京林
联系方式:025-85878721 85878966
G2018026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文艺宣传活动资格项目公开采购公告.docx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8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