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巡视整改要求,规范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严格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及时解决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3月25日下午,副院长耿淑芬在行政楼301会议室主持召开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处处长侯为群、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各学生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和具体从事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
组织处处长侯为群带领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上级文件。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基本程序、常见问题及主要材料的书写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对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各个阶段工作规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尤其针对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记录和入党志愿书的正确、规范填写,各项内容、意见和前后时间逻辑关系等细节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与会同志开展了热烈的研讨和交流。
耿淑芬副院长在会上指出,这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培训是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巡视整改和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要求、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作为具体从事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骨干力量,要充分认识按照“十六字”总要求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文件规定,熟练掌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发展程序。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全过程,在落实新要求中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耿淑芬副院长强调,一要深入开展学习,通过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把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程序和要求领会好、掌握好。二要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保证基础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三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做到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