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察学院鉴于原货物及服务类代理合同已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警察学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为学校提供货物及服务类采购代理服务,拟遴选入围服务商数量为3家,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确定。
服务期:本次遴选有效期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服务期满前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年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无。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下表。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服务费率类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项目 | 服务项目 |
100以下 | 1.5% | 1.5% |
100-500 | 1.1% | 0.8% |
500-1000 | 0.8% | 0.45% |
1.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为依据自行报价。
★2. 本项目最高限价: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70%收取,超过该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时请给出统一折扣率。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至递交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须在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网上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
3.不得挂靠第三方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取得项目成交资格后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经查核实后,采购人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五、遴选文件提供信息
公告期限:自遴选公告在“南京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资产管理处”主页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3月17日14:00-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警察学院仙林校区
响应文件接收人:孙清华、胡京林
报名要求:请响应人于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将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等材料(详见下表),发送至邮箱:102201@nfpc.edu.cn;遴选文件0元/份。
单位名称 | 授权代表姓名 | 联系方式 |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南京警察学院地址:南京警察学院仙林校区行政科研楼103、105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人:孙清华、胡京林
联系电话:025-85878966、85878721
对遴选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联系人提出。
八、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5份 电子文件份数: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