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警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以更好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为导向,规范复试工作流程。
(二)坚持综合评价、突出重点。在全面衡量考生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突出对其思想品德、综合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等的考查,确保复试录取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高效透明。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咨询指导,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咨询联系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
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重大事项;研究生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参加复试考生的确定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30名。
(二)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下达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0%比例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人数和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相同分数者均进入复试名单)。初试成绩总分要求不低于366分,同时,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满分为15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报考条件,向我院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入围复试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至29日,具体安排如下:
3月28日14:00—17:00,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3月29日8:00—18:00,综合面试。
复试资格审查地点为南京警察学院仙林校区行政楼301会议室;综合面试地点为南京警察学院仙林校区知行楼一楼会议室,实行入闱管理。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接受复试资格审查,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
7.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证件遗失等情况,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公安机关人事或政工部门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8.参加警务工作满两年的证明(附件4)。
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该考生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进行同步全程录音录像。
具体复试规则和流程详见《考生须知》(附件5)。
七、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20分、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80分。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组成。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八、录取规则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后拟录取;其他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不区分专业方向)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初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英语、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警务硕士专业综合成绩排序。
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在复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按“体检报告+考生编号+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yjszb@njpu.edu.cn。(体检表见附件6)
十、信息公开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在我院官网发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上级规定进行公示。
十一、申诉、监督
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存在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25)83268322,电子信箱:jw@njp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5)85878734,(025)85878892。
十二、其他
本办法由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3 南京警察学院2026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6 南京警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