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院2026年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结束,拟录取名单(附件1)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与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联系(yjszb@njpu.edu.cn)。
特此通知。
根据有关要求,本通知及附件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或引用,不得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
此外,请考生注意:
一、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联系(025-85878892),以便我院及时开展补录工作。
二、拟录取考生须于4月13日前,将经考生本人和定向工作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字盖章的《南京警察学院定向培养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2)扫描件按“协议书+考生编号+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联系邮箱。
三、拟录取考生须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和体检表原件,请于4月21日前通过EMS邮递至我院。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南京警察学院,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5-85878892。
附件1 南京警察学院2026年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
附件2 南京警察学院定向培养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协议书.pdf
附件3 南京警察学院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表.docx
南京警察学院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