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大讲堂(三十九)—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例解析”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者:王颖发布时间:2026-11-02浏览次数:10

2026年10月27日,刑事科学技术学院成功举办“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例解析”专题讲座。讲座特邀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环食药侦大队一级警长刘奎担任主讲。

刘奎同志,现任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环食药侦大队副大队长,负责大队案件侦办工作,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获三等功一次。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牵头办理了玄武分局首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025年至2026年,牵头办理的系列烟草案件,系南京市唯一参评国家特大等级烟草案件,另办理多起重大案件。


讲座中,他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例解析为主线,围绕相关法律解读、案件办理难点、典型案例介绍、执法理念交流四个方面进行系统讲解。在法律解读环节,他强调“只有先认识,才能去发现;只有先认识,才能分辨扣押”,系统介绍了常见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南京玄武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分布情况,深入阐释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重要价值,细致讲解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相关法律解释,以及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正规流程,帮助同学们建立起“认识—发现—分辨—规范处置”的办案基础。在案件办理难点环节,他重点剖析了溯源与主观认定两大难题:溯源即必须查证涉案植物确系野生来源;主观认定又分为保护明知(行为人明知属保护物种且无合法手续)与野生明知(原则上需有相关手续佐证)两个层面,并结合实际案件,直观讲解了此类案件取证定性的关键要点。随后,他分享了南京市玄武分局办理的多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析理。最后,他与在场学生就新时代生态文明背景下的执法理念进行了深入交流,引导大家正确处理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严格执法与柔性治理的关系,牢固树立以生态保护为本的执法思维。



本次讲座紧贴一线办案实际,聚焦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的侦查难点展开讲解,让在场学生直观感受到此类案件办理中溯源与主观认定的办案挑战。大家纷纷表示,会把本次学习所得转化为自身能力,扎实筑牢专业根基,坚持学用结合,持续精进野生动植物领域案件办理能力,守护好生物多样性与绿水青山,以青年担当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


撰稿:石丰铭

拍摄:石丰铭

审核:薛晓明